2024-08-01 08:57 点击次数:62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2023年金融检察工作案事例,“獐子岛”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等在列。
2016年,为避免公司因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獐子岛公司原董事长、总裁吴某某指使公司人员制作虚假《月底播贝采捕记录表》,调减虾夷扇贝采捕面积以虚减营业成本,对部分海域已经不存在的扇贝应作核销处理而不作核销处理,虚减营业外支出。獐子岛公司公开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3亿余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11%。
2017年末至2018年初,为能够在2016年已经采捕但未作记录的隐瞒区域重新播种扇贝苗,吴某某指使公司人员在隐瞒海域增设抽测点位、编造扇贝死亡的虚假消息,对已采捕海域的扇贝虚假核销、减值,相关人员还虚增捕捞面积和营业成本,以核销2016年度的虚增利润。獐子岛公司公开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2.78亿余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8.57%。
2018年2月至2020年6月,吴某某擅自更改大连市獐子岛集团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指使他人编造虚假材料申领国家人工鱼礁建设补助资金共计2400余万元。此外,吴某某等人还有串通投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通过对财务数据穿透式审查准确认定虚增、虚减利润数额等犯罪事实,对发现的遗漏吴某某等人诈骗犯罪事实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依法追诉,依法从严惩治商业贿赂犯罪,对骗取国家补助资金及该过程中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的犯罪行为,实行数罪并罚。
2022年,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某等人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2年,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被告人吴某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二万元;分别判处其他十一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宣判后,吴某某等5人提出上诉。2023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翻看公司公告,上述吴某某即獐子岛原董事长吴厚刚。
资料显示,吴厚刚,男,1964年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2001年2月至2002年6月,任辽宁省大连市獐子岛镇党委书记,兼獐子岛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2005年1月起,任獐子岛董事长、总裁。
2020年,獐子岛发布公告称,吴厚刚辞去相关职务。
在吴厚刚担任獐子岛董事长一职期间,獐子岛上演了多次“受灾”风波。
2014年10月,獐子岛首次披露受到海洋牧场灾害,100多万亩虾夷扇贝绝收,前三季度业绩由预报盈利转为亏损8亿元。
2017年,因“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异常”,獐子岛全年业绩由预计盈利变为巨亏7.23亿元。
2019年11月,獐子岛公告称,扇贝出现“大规模自然死亡”,预计损失2.78亿元,对当年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在吴厚刚辞职之前不久在线炒股配资,他还在獐子岛2019年年报中发表其署名的《致股东的一封信》,表示2019年海洋牧场再一次遭受重大灾害,面对各方的质疑,面对公司受损严重的品牌形象,是股东伙伴的理解、信任、包容与支持,给予了我们克服困难的决心与勇气,支撑着我们渡过了难关……痛定思痛,积极求变。公司围绕海洋牧场灾后重建的核心要务,积极“调整组织架构、转变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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